⒈ 官吏的等级品位。
引《后汉书·丁鸿传》:“鸿 与司空 刘方 上言:‘凡口率之科,宜有阶品,蛮夷错杂,不得为数。’”唐 吴兢 《贞观政要·封建》:“内外羣官,选自朝廷,擢士庶以任之,澄水镜以鉴之。年劳优其阶品,考绩明其黜陟。”宋 曾巩 《责御史制》:“夫身任纪纲之司,而抵冒若此,虽朕欲贷汝,而知公议何?斥守偏州,尚仍阶品,往新厥志,庶盖前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