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审理判决。
引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检责军司军户,盐如有隐漏,并準府县例科决。”宋 彭乘 《续墨客挥犀·诡怪不羁》:“曼卿 诡怪不覊,谓主者曰:‘只乞就本厢科决。’”《元典章·刑部一·赎刑》:“犯罪官吏并诸人有罪,年老或篤疾废疾病妨碍科决不任杖责之人,赎罪钱多寡不一,终无通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