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贪财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后唐庄宗同光元年》“尽没 巖 所齎之货” 元 胡三省 注:“元徽、赵巖 可为怙权冒货之戒。”清 张惠言 《送张文在分发甘肃序》:“有躁进之心,则必有趋势之术;有患贫之心,则必有冒货之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