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高祖、曾祖、祖父、父四代祖庙。
引《礼记·丧服小记》:“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庙。”郑玄 注:“高祖以下。与始祖而五。”孔颖达 疏:“而立四庙者,既有配天始祖之庙,而更立高祖以下四庙,与始祖而五也。”清 方苞 《教忠祠规序》:“古者建国始得立五庙, 北宋 以前犹有四庙、三庙、二庙之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