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犯官家属没入宫廷称填宫。
引唐 韦绚 《刘宾客嘉话录》:“上官昭容 者,侍郎 仪 之孤也, 仪 有罪,妇 郑氏 填宫,遗腹生 昭容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一六八引 五代 范资 《玉堂闲话·郑雍》:“郑雍 学士未第时,求婚於 白州 崔相公 远。纔允许而 博陵 有事,女则随例填宫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德宗贞元二年》:“丈母垂白,不可使更帅诸妇女往填宫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