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论议定罪。
引汉 王充 《论衡·别通》:“法令之家,不见行事,议罪不可审。”唐 权德舆 《世祖封不义侯议》:“且如 欒布 之哭 彭越,孔车 之塟 主父,使於 东汉 议罪,罪孰甚焉。”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史料一·咸丰季年三奸伏诛》:“俄詔下,命 恭亲王 将 载垣、端华、肃顺 革去爵职,拿交宗人府,会同大学士、六部、九卿、翰、詹科、道,严行议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