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残暴刻毒。
引《后汉书·质帝纪》:“自春涉夏,大旱炎赫……将二千石、令长不崇宽和,暴刻之为乎?”《资治通鉴·唐则天后天授二年》:“兴 与 索元礼、来俊臣 竞为暴刻, 兴、元礼 所杀各数千人, 俊臣 所破千餘家。”宋 王安石 《员外郎郭公墓志铭》:“或按一吏,则交议羣詆,以为暴刻生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