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
⒈ 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
引元 无名氏 《冻苏秦》第一折:“先生何出此言?岂不闻‘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’以先生之才,怕不进取功名,易如拾芥!”
元 郑光祖 《王粲登楼》第一折:“却不道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小官有白金两锭,青衣一套,骏马一疋,荐书一封,送贤士去投託 荆王 刘表。刘表 见了小官的书呈,必然重用。”
明 高明 《琵琶记·两贤相遘》:“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夫人,妆奩衣服在此。”
《痛史》第二三回:“这几味药……并不卖钱射利,只求得一位英雄有道之士,便双手奉赠与他。唉!常言道:‘説话赠与知音,良马赠与将军,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