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财产作抵押借钱。
英pawn; mortgage;
⒈ 旧指一方把土地或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,换取一笔钱,不付利息,议定年限,到期还款,收回原物。
引毛泽东 《论政策》:“不要因减息而使农民借不到债,不要因清算老账而无偿收回典借的土地。”
⒈ 用物品向人抵押借贷金钱。
引《通俗常言疏证·货财·花销》引《愿体集》:「向之繁文缛节,转眼皆空,今之典借花销,俱成实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