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审问。
例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。——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
对簿公堂。
英confront the accused with his accuser;
⒈ 受审。簿,狱辞的文书,犹今之起诉状。受审时据状核对事实,故称对簿。
引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“大将军使长史急责 广 之幕府对簿。”
《明史·邓子龙传》:“子龙 方对簿,巡抚 吴定 请立功自赎,帝许之。”
陈毅 《哭叶军长希夷同志》诗:“忆君縲紲中,恶鬭五秋冬。对簿仅一字,投降私害公。”
⒈ 簿,文状,即现代的起诉书。对簿指依据文状加以审问,期能经由勘察而符于事实。后乃将狱讼受审称为「对簿」。
引《史记·卷一〇九·李将军传》:「广未对,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