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税收机关中分设的部门。
⒉ 赋税。
⒈ 旧时税收机关中分设的部门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补遗·台省·御史阿内侍》:“今 崇文门 税课属之户部郎,尚或厉民。”
⒉ 赋税。
引《明史·周王橚传》:“十四年疏辞所赐在城税课。”
清 林则徐 《严禁中外商民贩卖鸦片烟示》:“游弋各洋,冀得走漏税课,售卖禁物。”
清 向荣 《金陵攻城及拨兵前往上海片》:“不独税课不能徵收,即各属钱粮率多观望。”
⒈ 分派税额。
引清·昆冈《大清会典事例·卷二四二·户部·杂赋·茶课》:「八年谕,前因川省松潘引多茶壅,将天全州之积引,改拨成都彭灌等县行销,每年空缴引张,赔纳税课,官商交累。」